YANG全方位人才培訓營ATC小編生活資訊分享,提供您一系列法律(官司)小常識&案例介紹。

 

這次要分享的是個人情緒抒發的例子。畢竟人在不滿時,情緒都會較不穩定,YANG全方位人才培訓營ATC小編提醒大家在網誌抒發情緒時要慎言喔!


相關內容

PO文怨「教學不認真」5年後挨師告


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,5年前在網誌上,抱怨學校國文老師教學不認真,沒想到5年後,這名老師無意間看到這篇文章,氣得讓對方吃上官司(妨害名譽),事後男子在法庭表示非常後悔,在網誌上公開道歉,最後總算獲得老師原諒,雙方達成和解


網誌抒發情緒,但有學生卻因此吃上官司,5年前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學生,在自己的網誌發牢騷,裡面寫到昨天已經考完大考了,不過國文方面,老師沒認真上,還說些廢話,我只好自力更生了,沒想到5年後,這名被學生「點名」的老師,用自己的名字在網路搜尋,意外發現這篇文章,氣得告對方妨害名譽

YANG全方位人才培訓營ATC官司篇小編真的很能了解這位老師的心情。


事後學生在法庭上非常後悔,還在網誌上PO文,向老師公開道歉,他說感謝老師今天在現場給的肯定,原諒我在5年前說了不該說的話,並再次向老師說抱歉和謝謝。


陳姓學生不只刪除批評老師的抱怨文,還新增文章道歉,最後總算獲得老師原諒,達成和解。


YANG全方位人才培訓營ATC官司篇小編也為這位願意認錯的學生鼓掌,「知錯能改」也是現在年輕人的一種競爭力,不是嗎?


資料來源: TVBS – 2012年4月1日

http://ccdayang.pixnet.net/blog/trackback/83f167f183/26175735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官司 法律常識
    全站熱搜

    italent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